管理公开
蒙阴县人民医院突发公共事件运行机制
供稿:未知 编辑:蒙阴县人民医院 阅读:次
发布时间:2024-12-14 11:21 浏览次数:
一、预测与预警
(一)危险源监控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预防和应急并重的要求,建立风险管理长效机制。
2、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行政、120等各项值班互相沟通,实现信息共享。逐步建立完善与政府气象、地震、公安、道路交通、疾控、新闻等专业部门的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
(二)预警分级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医院预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三)预警发布
1、应急办接到医院有关部门预警信息,或收到县政府、卫生行政及相关部门预警通知后,立即汇总相关信息,分析研判,提出医院预警发布建议,经医院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
2、预警信息通过电话、短信、微信、OA等方式发布,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提出调整预警级别建议,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重新发布。
3、预警信息的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名称、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期起始时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发布单位和时间等。
(四)预警行动
1、一、二级预警行动
发布突发事件一、二级预警信息后,医院及各有关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做好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和事态跟踪工作;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报告事件信息;
(2)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随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级别;
(3)加强对医疗运行、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要设备和重要舆情的监测工作;
(4)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害发生;
(5)核查应急物资和设备,做好物资调拨准备;
(6)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协调组织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应急电源、应急通信、交通运输和后勤保障等处置准备工作;
(7)做好新闻宣传和與论引导工作
(8)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到位,及时掌握相关事件信息,研究部署处置工作;
(9)应急队伍和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10)做好启用专项处置领导机构、现场指挥机构等临时机构的准备工作。
2、三、四级预警行动
发布突发事件三、四级预警信息后,医院及各有关部门应至少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做好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和事态跟踪工作;
(2)开展医疗运行、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要设备和重要舆情的监测工作;
(3)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组织检查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应急电源、应急通信、交通运输和后勤保障等准备工作;通知应急队伍和相关人员随时待命。
(五)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有关情况证明突发事件不可能发生或危险已经解除,由医院应急办或相关职能部门提出解除建议,经医院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医院应急办发布预警解除信息,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二、应急响应
(一)信息报告
1、发生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由当事人或科室负责人向应急管理办公室或医院总值班报告,以利于医院在最快时间内组织、指挥投入工作。
2、任何科室、人员均有责任和义务在投入紧急救援的同时,向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
3、应急管理办公室在接到科室报告后,根据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预警机制及响应程度,立即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事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件发生的名称、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2)发生地点、时间;
(3)主要内容及经过。
5、报告时间
(1)日常上班时间:发生突发事件报告给应急管理办公室(电话:4821836(81836),备用电话:4821557(81557)),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预警机制及响应程度,立即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下班时间及节假日:发生应急事件报告给医院行政总值班(电话:4821777(81777)),医院行政总值班立即报告应急管理办公室及院领导,据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预警机制及响应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3)若明确是较大火灾和治安事件在向医院报告的同时,可以直接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电话110,消防中控室电话4821007(81007)。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立即启动上报程序:
①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②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③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④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发现上述情况之一,临床科室应在30分钟内向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应急管理办公室接到报告经核实后立即报告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职能部门应在2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县卫生健康局报告。
(二)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医院在做好信息报告的同时,要启动预案响应措施,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营救受伤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恢复医院运行;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响应流程
1、响应准备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突发公共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预警期事态发展趋势,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级别,明确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意见。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小组应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履行职责。
2、响应程序原则
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级別,原则上按以下方式启动应急响应,各专项预案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应急响应分级启动方式。
(1)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医院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启用专项处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其启动应急响应、领导处置工作;或授权事件发生单位领导处置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2)一般突发事件,由事发单位负责处置,医院事件处置牵头负责部门跟踪事态发展,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医院可视情况启用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处置工作。
(四)分级响应
1、按照突发事件的等级,医院和相关单位分别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处置工作。
(1)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相关科室首先开展先期处置,并及时报告医院行政总值班。要按照本预案处置原则及相关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处置工作。
(2)发生一般突发事件,事发科室按照本预案处置原则及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并将事件及处置情况及时报告医院应急办、其他相关部门。
(五)应急救援
发生突发事件时,医院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情况需要,调度人员、资源对病人进行救治、支援;适当情形请求地方政府启动社会应急机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六)应急调整与结束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医院应急办、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突发事件级别调整建议,经医院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按照新的突发事件级别开展应急处置。
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消除后,医院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达解除应急指令,宣布 应急结束。
三、恢复与重建
(一)善后处置
积极稳妥、深人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公共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科室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情况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有关科室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清除工作。有关部门负责报告、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损失的理赔工作。对于重点部位和特殊区域,要认真分析研究,提出解决建议和意见,按有关规定报批实施。
(二)调查与评估
医院相关部门要对突发公共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
(三)恢复重建
根据受灾科室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四)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医院报告简要信息,随后医院新闻发言人根据医院授权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信息报告形式主要包括电话、院内网、媒体采访等。
(一)危险源监控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预防和应急并重的要求,建立风险管理长效机制。
2、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行政、120等各项值班互相沟通,实现信息共享。逐步建立完善与政府气象、地震、公安、道路交通、疾控、新闻等专业部门的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
(二)预警分级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医院预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三)预警发布
1、应急办接到医院有关部门预警信息,或收到县政府、卫生行政及相关部门预警通知后,立即汇总相关信息,分析研判,提出医院预警发布建议,经医院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
2、预警信息通过电话、短信、微信、OA等方式发布,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提出调整预警级别建议,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重新发布。
3、预警信息的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名称、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期起始时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发布单位和时间等。
(四)预警行动
1、一、二级预警行动
发布突发事件一、二级预警信息后,医院及各有关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做好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和事态跟踪工作;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报告事件信息;
(2)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随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级别;
(3)加强对医疗运行、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要设备和重要舆情的监测工作;
(4)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害发生;
(5)核查应急物资和设备,做好物资调拨准备;
(6)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协调组织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应急电源、应急通信、交通运输和后勤保障等处置准备工作;
(7)做好新闻宣传和與论引导工作
(8)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到位,及时掌握相关事件信息,研究部署处置工作;
(9)应急队伍和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10)做好启用专项处置领导机构、现场指挥机构等临时机构的准备工作。
2、三、四级预警行动
发布突发事件三、四级预警信息后,医院及各有关部门应至少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做好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和事态跟踪工作;
(2)开展医疗运行、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要设备和重要舆情的监测工作;
(3)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组织检查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应急电源、应急通信、交通运输和后勤保障等准备工作;通知应急队伍和相关人员随时待命。
(五)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有关情况证明突发事件不可能发生或危险已经解除,由医院应急办或相关职能部门提出解除建议,经医院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医院应急办发布预警解除信息,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二、应急响应
(一)信息报告
1、发生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由当事人或科室负责人向应急管理办公室或医院总值班报告,以利于医院在最快时间内组织、指挥投入工作。
2、任何科室、人员均有责任和义务在投入紧急救援的同时,向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
3、应急管理办公室在接到科室报告后,根据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预警机制及响应程度,立即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事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件发生的名称、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2)发生地点、时间;
(3)主要内容及经过。
5、报告时间
(1)日常上班时间:发生突发事件报告给应急管理办公室(电话:4821836(81836),备用电话:4821557(81557)),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预警机制及响应程度,立即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下班时间及节假日:发生应急事件报告给医院行政总值班(电话:4821777(81777)),医院行政总值班立即报告应急管理办公室及院领导,据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预警机制及响应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3)若明确是较大火灾和治安事件在向医院报告的同时,可以直接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电话110,消防中控室电话4821007(81007)。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立即启动上报程序:
①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②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③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④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发现上述情况之一,临床科室应在30分钟内向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应急管理办公室接到报告经核实后立即报告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职能部门应在2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县卫生健康局报告。
(二)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医院在做好信息报告的同时,要启动预案响应措施,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营救受伤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恢复医院运行;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响应流程
1、响应准备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突发公共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预警期事态发展趋势,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级别,明确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意见。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小组应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履行职责。
2、响应程序原则
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级別,原则上按以下方式启动应急响应,各专项预案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应急响应分级启动方式。
(1)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医院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启用专项处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其启动应急响应、领导处置工作;或授权事件发生单位领导处置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2)一般突发事件,由事发单位负责处置,医院事件处置牵头负责部门跟踪事态发展,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医院可视情况启用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处置工作。
(四)分级响应
1、按照突发事件的等级,医院和相关单位分别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处置工作。
(1)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相关科室首先开展先期处置,并及时报告医院行政总值班。要按照本预案处置原则及相关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处置工作。
(2)发生一般突发事件,事发科室按照本预案处置原则及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并将事件及处置情况及时报告医院应急办、其他相关部门。
(五)应急救援
发生突发事件时,医院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情况需要,调度人员、资源对病人进行救治、支援;适当情形请求地方政府启动社会应急机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六)应急调整与结束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医院应急办、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突发事件级别调整建议,经医院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按照新的突发事件级别开展应急处置。
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消除后,医院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达解除应急指令,宣布 应急结束。
三、恢复与重建
(一)善后处置
积极稳妥、深人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公共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科室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情况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有关科室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清除工作。有关部门负责报告、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损失的理赔工作。对于重点部位和特殊区域,要认真分析研究,提出解决建议和意见,按有关规定报批实施。
(二)调查与评估
医院相关部门要对突发公共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
(三)恢复重建
根据受灾科室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四)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医院报告简要信息,随后医院新闻发言人根据医院授权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信息报告形式主要包括电话、院内网、媒体采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