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蒙阴县人民医院服务承诺
一、拒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及物品。对患者馈赠的钱物当时难以拒绝的,实行24小时内上缴制度。
二、拒绝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一次性卫生耗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表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及其他不正当利益。
三、拒绝以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购买物品,或介绍他人购买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等为由,收取提成或回扣。
四、拒绝收取开药、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
五、在医疗活动中,根据患者病情合理检查、规范用药,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六、诚信服务,文明行医,热情接诊,礼貌待人,不推、训斥、刁难病人。
七、以人为本,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保护患者隐私,体现人文关怀。
八、严格执行义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住院费用查询系统和发放门诊购药清单等形式完善“一日清单制”,24小时接受患者查询、监督,自觉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
九、规范收费,不分解收费,不超标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十、虚心接受并认真对待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有诉必查,有错必纠,件件有核实、有处理、有反馈,一经查实,依据国家卫计委《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全国卫生系统开展纠正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以及省卫计委《关于治理、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等不正之风的规定(试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