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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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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须知及新规

供稿:未知 编辑:蒙阴县人民医院 阅读: 发布时间:2024-10-10 15:04 浏览次数:
 
一、线下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准备事项
      新生儿出生后原则上应在 1 个月以内按要求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首次签发应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一)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二)《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知情告知书;
      (三)首次签发登记表。
      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本人的,需同时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同时领证人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并进行身份核验。
      超过 3 个月未申领的,首次申领时应当提供助产机构产妇病历复印件(包含首页、出院记录、分娩记录、新生儿记录页)等相关材料,并作出个人信息真实承诺。如无法提供以上资料或超过1年时间未申领的,须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
二、线上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准备事项
      1、出生三个月之内的宝宝,已在产房录入分娩信息。
      2、准备好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
      3、给宝宝取好名字,手机下载“爱山东”APP,在“生活服务”→“医”→“查看全部”→“出生医学证明办理”进行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邮寄到家或者预约线下领取。
      咨询电话:0539-4821192 
      线下领取地址:A楼三楼大厅西侧